神師撰文 Reflections > 吳智勳神父 >

乙年常年期廿八主日:捨棄使自己不自由的東西

本專欄內容出自和平綸音: 主日及節日講道,由吳智勳神父提供。屋崙聖良堂華人天主教團體特別徵得吳神父同意,按禮儀年的時序分別于網站內刊出。

 

乙年常年期廿八主日:捨棄使自己不自由的東西

 

 

智 7:7-11

希 4:12-13

馬 10:17-30

 

       馬爾谷福音常常強調作耶穌門徒的代價是:(1)捨棄自己,(2)背十字架,(3)跟隨耶穌。 今天的福音則是具體的例子,藉著對富少年和門徒所說的話,重複申明作耶穌門徒的代價。

  現在讓我們細心閱讀這段聖經。「有一個人跑來跪下」,可以推想來的是年輕人,因為他「跑來」;從後來的記述說他不願放棄財富,可以知道他是有錢的。「跑來」也能表示他內心有一份熱切的追求,像福音中記載匝凱高興的向耶穌跑來,門徒聽到耶穌復活的報告跑到墳墓去,或表示年輕人一時衝動想作一新的嘗試。耶穌糾正他,一時衝動的熱誠是不夠的,必須時時不斷努力,故問他能否經常守誡命。他說:「我從小就遵守了」。原來這裏提出的誡命,除了孝敬父母之外,其他都是消極的不作甚麼;當然,這也是難能可貴的,但不做壞事是不夠的,更重要的是做了甚麼好事。耶穌後來把十誡綜合成愛主愛人,就顯得積極了。

  經上記載耶穌定睛看那個少年,喜愛他,我們可以知道耶穌重視他。事實上,耶穌重視每個人,每個人為祂都是獨特的。祂看出富少年與天主之間的障礙就是他的財富,因此要求他捨棄,變賣所有,捐給窮人。這是徹底的捨棄,使自己獲得自由,然後背起十字架跟隨祂,足見耶穌對症下藥,一針見血。果然少年人衝動的熱誠一下子冷卻,不自由的地方,為他仍然不自由,他無法捨棄,只好悶悶不樂,憂愁地離開。

  讀到這裏,我們千萬不要妄下結論,貿貿然認定:(1)這個少年一定下地獄,(2)耶穌詛咒財富,(3)這是對所有人的一個普遍的要求。因為:

  (1)我們不知道那少年人的結局,他錯過了一次機會,不能回應耶穌,並非犯了彌天大罪。如果連門徒在耶穌有難時捨棄耶穌,都能有機會回頭皈依,這個少年也能夠有。

  (2)門徒誤解耶穌詛咒財富,因為耶穌說:「富人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」。猶太人的傳統和心態,都認為財富是天主的眷顧。聖詠說:「我從未見過善人要行乞」。其實,耶穌的話,是一種警告。本來創造是好的,包括財富在內,財富可以幫助人發展。但耶穌也要人知道,財富的危險性也極高,它使人貪婪,不擇手段去爭取;它使人驕傲,覺得根本不需要天主;財富使人不自由,成為人走向天主的障礙。

  (3)耶穌並沒有要求每個基督徒捨棄財物,雖然祂今日仍可能召叫某些人這樣做。耶穌洞悉富少年的內心,知道是財富使他不自由,故要求他捨棄,拆除了這個障礙,才講背十字架跟隨耶穌。因此不要論斷這是耶穌對人的一個普遍要求。在這裡,耶穌只要求人捨棄使自己不自由的東西。人不能捨棄自己擁有的一切,不一定成為另一個失望的富少年。

  捨棄財富在今天仍然有時代意義,今日流行「向錢看」,只要得到更多錢,人可能不擇手段,踐踏別人;為了錢,人會和家人朋友衝突;為了錢,人會拚了自己的命,甚至傷害身體也在所不惜;為了錢,人會不顧良心;為了錢,主日彌撒,祈禱生活,信仰生活全部要貶到次要地位。

  我們不妨反躬自問:財富是否支配著我,使我失去自由?在衣、食、住、行方面,是否到了某些衣服穿不上身,某些食物進不了口,某類居所失禮朋友,坐某類車輛有失身份的地步?如果是這樣,我便不自由地受財富支配了。耶穌是自由地支配一切:祂樂意去飲宴,也能守四十日嚴齋;祂通常走路,但也不介意騎驢;祂會住在有錢人匝凱的家,但亦能連枕頭的地方也沒有。擁有或不擁有東西,祂一點也不在乎,只在乎能否達成愛的使命。方濟各沙勿略是一位神貧的人,但為了以大使的身份向中國皇帝傳福音,他不惜擁有一件華麗的衣服,就是向耶穌學習的好例子。

  讓我們學習捨棄一切使自己不自由的東西,當然捨棄必定是困難的,但「在天主方面,一切都是可能的」。天主召叫我們走的道路,必定給我們足夠的恩寵去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