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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年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

本專欄內容出自趙必成神父Facebook: 主日及節日講道,由趙必成神父提供。屋崙聖良堂華人天主教團體特別徵得趙神父同意,按禮儀年的時序分別于網站內刊出。

 

乙年常年期第三十一主日彌撒福音反思(谷12:28-34)

 

 

問世間愛是何物?

不同背景信仰思維,都有不同看法與演繹。

法利塞人與經師,看愛是法律,只有守好法律,就是愛的滿全。而且這法律是他們演繹的,才正版,換言之,他們將自己地位凌駕梅瑟法律,守,就守他們的,非天主的。

當一位經師看到耶穌跟撒杜塞人辯論有理,就進一步問耶穌:“一切誡命中,哪一條是第一條呢?”

耶穌引用申6:4-5以及肋19:18指出誡命真正精神,是愛;上愛天主下愛世人。

關於愛,經師回應耶穌:“。。。遠超過一切全燔祭和犧牲。”意思就是舊約裡面對朝拜恭敬天主一切的禮儀表達,現在,都由耶穌這一所新的聖殿的兩條愛的誡命代替,正如他說自己是屋角基石(谷12:10-11),縱然卻被匠人所棄。愛的誡命包括信德、祈禱與寬恕(谷11:22-25),這一切神修果實取代舊約的全燔祭和犧牲。

“全燔祭”(holokautōmatōn)是完全以火焚燒祭品,表達對天主一無保留。而“犧牲”(thysiōn)其中意義是利用奉獻動物表明尊崇天主是上主。其實,焚燒祭品的外在是火,內在實在是對天主的愛,愛推動人放下自己部分財產來奉獻給天主,外在禮儀象徵內在愛主。再加上愛人,在對主的愛內去愛人,就是對有需要者提供幫助,愛,與其焚燒極品,倒不如跟隨耶穌一樣,以自己生命來作全燔祭和犧牲,更徹底。

耶穌的十字架事件,是對天主最佳奉獻,可是,這非取悅天主禮品,而是愛的最高層次,在痛苦裡面寬恕,在寬恕裡面去愛,愛的,是罪人。耶穌以十字架表達他愛人到死,這“死”是對天父委託他完成的救贖工程最徹底的“全燔祭”,因為一點都不保留。

經師被耶穌稱讚“你離天主的國不遠了”,耶穌沒有排斥罪人,任何人一旦悔改,就算是敵對者,天國都一切包容。

誰愛,就是走在天國的路,反之,恨,離魔鬼地獄不遠。

 

趙必成神父

20181104